海南儋州市副市长符巨友被中纪委查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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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:2022-10-18 08:26:32

  海南儋州市副市长符巨友被中纪委查处

  原标题: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符巨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  2022年10月,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: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符巨友开除党籍处分;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 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海南省委批准,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儋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符巨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  经查,符巨友违反政治纪律,不信马列信鬼神,搞迷信活动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,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并配备专职司机;组织观念淡漠,隐瞒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违反工作纪律,干预插手扶贫领域工程项目。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、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海南儋州市副市长符巨友被中纪委查处

  符巨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肆收钱敛财,尤其是利用分管扶贫工作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承揽扶贫工程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。符巨友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符巨友开除党籍处分;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  符巨友个人资料:

  符巨友,男,汉族,1963年10月生,海南洋浦人,函大专科学历,1981年10月参加工作,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海南省儋州市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。

  1981.10--1982.10 海南行政区武警部队战士

  1982.10--1984.04 海南儋县公安边防大队文书

  1984.04--1986.09 海南儋县新英边防派出所文化教员

  1986.09--1987.11 海南儋县公安局民警(1984.09--1987.07在海南师范学院政史专业大专班学习)

  1987.11--1991.10 海南(1988.04后为海南省)儋县木棠派出所副所长

  1991.10--1993.03 海南省儋县长坡派出所副所长

  1993.03--1995.08 海南省儋州市长坡派出所所长(副科级)

  1995.08--1996.01 海南省儋州市中和派出所负责人(副科级)

  1996.01--1997.09 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

  1997.09--1998.06 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党委副书记(正科级)

  1998.06--1999.01 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

  1999.01--2002.01 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党委书记、人大主席

  2002.01--2002.08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办事处党委副书记、主任

  2002.08--2007.01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

  2007.01--2009.02 海南省儋州市政府副市长(副处级)(2005.08--2007.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)

  2009.02--2009.03 海南省儋州市政府党组成员,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(正处级)

  2009.03--2010.06 海南省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

  2010.06--2012.01 海南省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,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室党组成员(兼)

  2012.01--2012.02 海南省儋州市政府副市长,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,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室党组成员

  2012.02--2012.03 海南省儋州市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

  2012.03--2012.04 海南省儋州市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党组书记(兼)

  2012.04--2021.11 海南省儋州市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 [1-4]

  三届海南省人大代表九届、十届、十一届儋州市委委员

  符巨友被调查:

  2022年4月,符巨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 [5-6] 2022年10月,儋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符巨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