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亦凡涉嫌聚众淫乱强奸被驱逐出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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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:2022-11-25 17:48:26

  吴亦凡涉嫌聚众淫乱强奸被驱逐出境

  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,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,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;2018年7月1日,吴亦凡在其住所,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,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、聚众淫乱罪,应依法并罚。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后果,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

  2022年11月25日上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、聚众淫乱案,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附加驱逐出境;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附加驱逐出境。

吴亦凡涉嫌聚众淫乱强奸被驱逐出境

  1.为什么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要对吴亦凡(WUYIFAN)进行检查?

  答:北京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,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,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,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。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有关方面线索和税收大数据分析,依法对吴亦凡(WUYIFAN)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立案并开展了税务检查。

  2.吴亦凡(WUYIFAN)的违法事实有哪些?

  答:吴亦凡(WUYIFAN)虽是加拿大国籍,但2019年和2020年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均超过183天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,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,应就其来自中国境内外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  经查,吴亦凡(WUYIFAN)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,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、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,偷逃税款,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。

  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规定,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0.95亿元,其他少缴税款0.84亿元。

  3.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?

  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
  4.本案的偷税手法有什么特点?

  答:本案中吴亦凡(WUYIFAN)偷税行为的一个特点是利用境外企业隐瞒个人收入、转换收入性质。